垃圾焚烧发电的前景
通过对垃圾焚烧发电在我国应用的研究,我们发现,垃圾焚烧发电较为适合我国现阶段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要求和形势。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电价优惠和垃圾处理补偿费,可以说是垃圾发电的三大经济支柱,但目前这些经济支柱,并没有真正意义上达到三方平衡。发电产业链条上各方利益如何补偿、社会成本如何分摊,目前尚缺乏明确界定。如此种种都需要我国加紧政策层面上的完善。
但通过研究,有理由相信2008~2015年,我国将迎来垃圾焚烧发电黄金时期。
城市生活垃圾发电是近30 年发展起来的新技术,特别是20 世纪70 年代以来,由于资源和能源危机的影响,发达国家对垃圾采取了“资源化”方针,垃圾处理不断向“资源化”发展,垃圾发电站在发达国家迅猛发展。最先利用垃圾发电的是德国和美国。1965 年,西德就已建有垃圾焚烧炉7 台,垃圾焚烧量每年达7.8105 吨,垃圾发电受益人口为245 万;到1985 年,垃圾焚烧炉已增至46 台,垃圾年焚烧量为8106 吨,可向2120 万人供电,受益人口占总人口的34.3%。美国自80 年代起投资70 亿美元,兴建90 座垃圾焚烧厂,年处理垃圾总能力达到3000 万吨, 90 年代将新建402 座垃圾焚烧厂。
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虽说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发展迅速,特别是2002年以来,国家和有关部门陆续出台和实施了市政公用事业的开放政策、特许经营政策、投资体制改革政策、鼓励非公经济政策等一系列相关的改革政策,加快了市政公用行业的改革开放和市场化经济的发展。作为最为传统的市政公用事业,垃圾处理领域也改变了政府单一的投融资渠道,而走向了投资主体多元化和融资渠道多样化的发展道路。自1988 年我国第一座垃圾焚烧厂——深圳市市政环卫综合处理厂建成投产后, “十五”期间,国家已经在上海、天津、杭州、哈尔滨等大城市建成垃圾焚烧发电厂近三十座,而按照国家“十一五”规划要求,拟建和在建的垃圾焚烧发电厂还将有近60 座。各省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步伐也在加快,仅在福建一省,将在未来3 年中再建设20 座垃圾焚烧发电厂, 垃圾焚烧发电无害化处理率将达到70% 的世界发达国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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