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诉山西鼎泽洲公司侵权案胜诉
2008-05-26 浏览量:11559
2008年5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公司与山西榆次鼎泽洲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一案,进行宣判,判定鼎泽洲公司停止使用我公司享有的专利权的专利号为001248170的城市生活垃圾与污泥的消解处理法的专利技术;鼎泽洲公司赔偿我公司15万元。
2008年5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公司与山西榆次鼎泽洲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一案,进行宣判,判定鼎泽洲公司停止使用我公司享有的专利权的专利号为001248170的城市生活垃圾与污泥的消解处理法的专利技术;鼎泽洲公司赔偿我公司15万元。